浙江省环保集团丽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就宁波前湾新区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发布日期:2023-02-02 浏览次数:

 

浙江省环保集团丽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就宁波前湾新区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LSHK-CG-2023002)进行询比采购,欢迎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 采购条件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采购最高限价 280 万元。

2. 采购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简介:宁波前湾新区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范围:本项目采购4个国标法水质监测点位,4个电极法水质监测点位、1个高光谱相机自动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及相应数据服务。

采购人提供建设点位具体位置,沟通协调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等。

响应人建设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包含四通一平)及1个高光谱相机自动监测点(包含基础建设),并对上述9个监测点进行日常维护,提供有效数据,接受考核。项目运行期间产生的水、电、网络等费用由响应人负责。

2.3计划工期: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并具备实施条件后45天内完成建设,试运行一个月内交甲方验收。

2.4服务期: 服务期限为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2.5建设地点: 宁波前湾新区

2.6成交供应商数量: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境内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经营范围具有相应的项目服务内容。

3.1.2 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自20191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水质自动监测数据服务采购项目业绩或水质在线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不同响应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互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请有意向的响应人于202322日至2023271700分向采购单位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报名方式:采用邮件报名。响应人在邮件中须提供公司基本信息、营业执照,若不是公司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响应人认为还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4.2 响应报名联系人:闫先生;邮箱:lsstkj@tom.com

4.3 潜在响应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提出疑问,联系人会将答疑函发给每一位潜在响应人。响应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响应失败的,责任自负。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6.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 2  10  13  30 分。

6.2线下递交地点:浙江省丽水市城北街绿谷信息产业园1号楼16031604

6. 响应保证金

无需缴纳响应保证金,但响应人如出现响应违规行为或成交候选后在响应有效期内不签订合同的,将会被我司列入黑名单库,永远不准参加我司的类似采购项目。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zjsep.com/#/2017)上发布。

8. 其他事项

响应人在采购过程中,若发现其他响应人存在围标串标行为,或采购方人员、评委有违反国家规定的采购法律行为的,可向浙江省环保集团丽水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纪检进行投诉或举报。举报电话:0578-2033203。联系人:莫女士

9. 联系方式

采购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17858910601

澄清联系人:闫先生 电话:178589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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